12月9日下午,我集团2014—2015学年国家奖助学金发放仪式在教学楼前广场隆重举行。副院长闫建辉出席仪式并讲话。仪式由教务处处长张晋江主持。
仪式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。学生处处长张晋升宣读了《关于发放2014—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决定》。学院领导为“国家奖学金”获得者和“国家励志奖学金”获得者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学金,并向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发放了助学金。商贸系2014级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常健康作为“国家奖学金”获奖代表、财会系2014级会计专业学生裴璐作为受助学生代表分别发言,她们表示要铭记党和政府的关怀,刻苦学习,自强自立,励志成才,报效祖国。
闫建辉向受到表彰和资助的同学表示祝贺。他指出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,在高等教育阶段设立了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,这是党中央、国务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重要决策,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,加速人才培养,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青年得以继续深造的重要举措。
闫建辉希望获得奖励和资助的同学,牢记党和国家的嘱托,不负广大师生的殷切希望,谦虚谨慎,坚定信念,执着追求,努力成为国家需要、社会满意的优秀人才;希望全校广大青年学生,以受表彰的优秀学生为榜样,学先进赶先进,刻苦学习,全面发展,服务祖国,奉献社会,努力营造团结互助、和谐共进的校园文化氛围。他要求各部门尤其是直接从事资助工作的各位老师,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,坚定信心,扎实工作,切实将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,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“应助尽助”;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,充分发挥资助“育人”功能,加强学生诚信、感恩、励志教育,将资助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、日常管理、心理辅导、就业工作结合起来,促进学生全面成长;要进一步加强资助工作的科学化、规范化建设,使资助工作真正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把好事办好、实事办实。
今年我集团有2人获得国家奖学金,标准为8000元;98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,标准为5000元;861人分获一、二、三等国家助学金,标准分别为4000元、3000元、2000元。发放金额共计159.35万元。
学院各教学系部负责人,各系党总支书记,2014级、2015级班主任及学生参加了发放仪式。